
各二级学院:汕头预应力钢绞线价格
现将近期教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编学号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2级新生编学号工作,要求如下:
1.以录取数据库为基础,为已报到的学生添加“学号”(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代码加学生班级内自然序号方式生成,共10位,班级代码见附件1,特别提示:班级代码第三位为专业类别代码,1普通本科,2普通专科,3春季高考,4专升本,5贯通培养6第二学士学位,请注意检查。入伍、因病等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编学号。)、“班级名称”(请使用综合教务系统内班级名称)字段。专升本学生需要添加民族、政治面貌字段(务必登录学信网核实专科学历)。
2.为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无误,各二级学院整理完成后,须将学号、班级名称、考号、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六列信息按班级打印,认真组织新生签字确认,新生签字确认的打印稿二级学院存档至学生毕业。
3.各二级学院务必于8月29日上午11:00点前将普通类新生《附件2:2022级学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发邮箱guo9768@126.com。
4.自9月12日上午起,请假学生报到时需持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无教务处证明者各二级学院不得接收。
手机号码:15222026333附件1:2022级分班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2级新生名单(电子版)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二、关于2022级跨校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归档的通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滨州学院2022年“迎新”工作方案》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收齐专升本学生专科段毕业证复印件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于8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毕业证复印件及汇总表交学籍科。
附件1:2022级专升本学生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收取汇总表
联系人:学籍科,郭爱华,3196365(内线:86365),办公楼北111。
三、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新学期伊始,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运行,现将期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教务登录
1.外网访问:企业微信—工作台—WEB VPN—教务—网上教务学生端、教师端。
2.内网访问:教务处网站首页—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平台—学生端、教师端。
(二)教学安排查询
选课制下的班级课表与学生个人课表不再完全一致,如部分教学安排无法在课表中体现或另有特殊安排的,二级学院务必提前告知学生;统一打印课程表的请务必选择正确的输出时间模板(夏秋季)。
1.学生通过“网上教务学生端”查看课表及其它教学信息。
2.教师通过“网上教务教师端”查看、打印课表和课堂学生名单,及全校其它教学信息。
教师组织教学务必以系统内学生选课名单为准!未选课的不得参加任何教学活动!补缓考结束后会有个别学生报名补重修,请及时更新名单。
(三)成绩查询与更改
各二级学院通知所有学生及时登陆“网上教务学生端”,查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考核成绩。如学生对成绩有异议,须填写《滨州学院学生查卷申请表》(“网上教务学生端”或教务处网站下载),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查卷;若成绩有变动,须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滨州学院更改学生成绩申请表》(“网上教务教师端”或教务处网站下载),经开课单位签署意见后附相关证明于8月2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处理,考虑到成绩管理的严肃性,超出时限的不再受理。
(四)学生选课
1.补退选
8月22日08:00—8月25日08:00,学生查看选课结果,可退选选中课程,也可补选有课余量的课程。补退选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开课要求的课程停开,学生需及时登录选课平台查看选课结果。
8月25日10:00—8月26日17:00,自学免听重修选课(拟重修课程与开设课程课程号相同但上课时间冲突)。
2.选课确认:8月27日—9月1日,学生认真核对所有选定课程。因特殊原因需退选或必修课程缺失的,应在时限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院校两级审核后,予以退选或补选,逾期不再办理。确认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滨州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承诺书》(附件1,留存二级学院)。
3. 非正常选课课程的重(补)修选课:8月22日-8月29日
(五)教室使用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本单位教室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特别是要规范好考研自习室和周末教室的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周末自习需使用教室的可根据本单位学生实际需要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习室供学生整学期使用,填写《非教学时段使用教室申请表》,报后勤管理处楼宇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后,及时向学生公布。2022级新生报到后,教务处会根据学生数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学校自习室分配安排。
《滨州学院教室管理规定》(滨院政〔2021〕64号)规定:教室只能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须做好对日常分管教室和非教学时段使用教室的管理,防止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或冒用,教育监督师生遵守教室文明使用公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将教室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报教务处审批。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教室或擅自变更教室用途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学生秋季入学注册
本学期注册周为8月22日—9月2日,暂缓注册截止到9月30日。注册周期间,必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指定地点注册,在学生证上的当学期加盖注册章。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组织好学生注册工作。
附件:滨州学院学生修读课程承诺书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四、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范围和场次
1.考核范围
在籍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不合格(不含通识选修课)和已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考核作弊(违纪)、取消考核资格、无故缺考(旷考)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不允许补考。实践性教学环节(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不合格及其它由开课单位认定不能参与补考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
2.考核场次
场次安排建议:
上午:08:00-10:00 10:10-12:10 下午:14:30-16:30 16:40-18:40
晚上:19:30-21:30
(二)考核安排
1.开课单位核对补(缓)考课程及学生名单(8月22日-8月24日),如无需安排或学生名单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数据调整。
路径:【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管理】
如需查实每门课程的学生考核情况,路径:【成绩管理】—【成绩分析】—【成绩统计】—【及格、不及格名单按课程统计】
示例:
左侧点选相应课程,右侧出现学生名单。特别关注“未通过原因”的标注是否正确。核对时间截止,将默认所有数据正确,请务必认真核实!
2.学生网上补(缓)考报名(8月25日-8月28日):请告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报名的没有考核资格。因补考合格成绩按60分计(缓考同正考),故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补考:如参加补考,学生须登录网上教务学生端进行课程考核报名,在报名界面上点选“报考”;如不参加补考,则不做任何操作。如考核课程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开课单位。
路径1:网上教务学生端—【考务管理】—【考试报名】
路径2:网上教务学生端—首页【我的待办任务】—【补考报名】
3.开课单位确认报考学生名单(8月29日前)
路径:【考务管理】—【考试报名管理】—【考试报名数据确认管理】
可按开课单位或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核实,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科进行调整;如无问题,左侧点选开课单位,右侧界面点击右键-【操作】-【生成Excel表格-带格式】可下载补(缓)考报名确认名单。补(缓)考学生名单将以系统数据为准。
(4)补(缓)考核安排(9月1日-7日)
部分公共课及跨学院班级较多的考试课程拟安排在9月3日-4日,教务处协调相关开课单位安排时间、地点,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共同安排监考教师;其余课程安排在其他时段,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协商确定,监考教师由开课单位选派。补(缓)考通知单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根据考核安排自行设计、打印及发放(大学体育课补(缓)考通知单由体育学院负责)。通知单应包含姓名、学号、二级学院、班级、学生照片、考试科目、考试日期时间地点、学生座号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开课单位将补(缓)考日程安排电子版命名为“二级学院代码+二级学院简称+补(缓)考安排表”于9月1日前发送至bzxyxjw@163.com。
(三)命题安排
1.命题
使用期末考核剩余的一套试题作为补(缓)考试题。
2.印刷试题提交
各开课单位根据补(缓)考相关安排、数据,认真填写试卷付印袋、封装试题,8月29日前将封装好的试题、试卷交接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试题领取和发放
试题印刷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教学信息联络员群”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领取试题后必须在试题袋上标注考核科目、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考核人数等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按照补(缓)考相关要求发放试题。请一定注意,在试题领取和发放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试题保存和保密工作。
(四) 成绩录入及归档
9月9日前完成成绩网上录入,试卷归档等要求同期末考核。
补考成绩>=60,录入60;60>补考成绩>0,录入卷面成绩;补考成绩=0,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因。
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构成折算后录入总评成绩,除作弊、旷考外,勿须选择其他原因。
(五)其它
1.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有关教师和学生,并严格按照期末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要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认真复习、诚信应试,杜绝替考等恶性违规行为的发生。
2.所有补(缓)考课程的监考工作均由开课单位负主责,考场监考教师的配备同期末考试(考生不超过30人,配2名监考教师;超过30人,原则上按15人增加1名监考教师的标准加配监考人员,不足15人的按15人计),一般不安排原任课教师监考。开课单位需为监考教师准备相关考务材料,且告知监考教师于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相关监考准备工作。
3.学生须带齐考核通知单、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补(缓)考。考前监考教师要做好学生信息核对工作。
4.如有违规违纪,开课单位需在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将学生信息汇总表、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在考试结束24小时内将《滨州学院学生考核违规行为认定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21-2022-2课程补缓考安排表
联系人:教务科,许经伟,3195569(内线:85569),办公楼北111。
五、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辅修专业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组织2021级本科学生进行辅修专业教育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办专业
辅修专业教育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鼓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开办辅修教育。经过专业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定,本年度开办英语、财务管理、安全工程3个专业,面向2021级本科学生招生,招生情况详见附件1。
(二)面向对象和申请条件
1.面向对象。2021级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申请条件。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累积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学生申请修读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专业类,相同课程不得超过3门。
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时应及时与开课学院联系,了解申请条件、课程设置等,开课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辅修专业申请、审查、录取等工作在教务信息平台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8月25日-9月5日,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网上教务信息平台完成申请报名,申请流程见附件2。
2.9月6日-9月8日,学生所在学院审查。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对本学院学生辅修专业教育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流程见附件3。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包括1)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个人基本资料;2)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工作证、社保证、居住证等个人身份信息;3)基因、指纹、声纹、掌纹、面部识别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4)个人信息账号、IP地址、个人数字证书等网络身份标识信息;4)个人健康生理信息;5)职业、职位、工作单位、学历、工作经历、成绩单等个人教育工作信息;6)银行账号、口令、存款信息、房产信息、信贷信息、征信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流水记录、虚拟财产等个人财产信息;7)通信记录和内容、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个人通信信息;8)通讯录、好友列表、群列表、电子邮件地址列表等联系人信息;9)网络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收藏列表等个人上网操作记录信息;10)硬件序列号、软件列表、设备MAC地址、唯一设备识别码等设备信息;11)定位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经纬度等个人位置信息;12)婚史、宗教信仰、性取向、未公开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其他信息。
3.9月9日-9月14日,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审查、录取。辅修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查,根据计划数和报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及时将录取情况反馈给学生,并将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四)教学组织
通过开设学院审查、录取的学生,其教学组织与管理按照《滨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滨州学院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做好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并及时将课程表发至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手中,通知学生按时上课。
附件:
1.辅修专业教育接收计划表
2.学生网上申请辅修专业流程
3.辅修专业设置、审批流程
联系人:教研科,王守龙、段宇祥,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20。
六、关于编印2022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的通知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责任到人。
2.本年度学生学业指导手册采用电子版,不再打印,学院、专业可以自己设计封面和封底,体现本单位特色。
3.手册内容按照《编制说明》的相关要求进行编排,可以创新,体现本单位特色。“学业导航”与“教学资源”的内容按照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编辑。
4.本通知附件中包括3个材料:①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说明2022,②学校简介2022,③学生学业指导手册问题解答(教务处负责部分)。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内容,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按要求进行编制。
5.手册编辑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学生专业兴趣培养和专业意识强化。
6.大类培养的学院根据本单位大类培养实际要求制定。
(二)提交要求
1.各学院应于新生正式开课前完成2022级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工作,并及时发至学生。
2.学生学业指导手册电子版请于9月10日前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bzjwcjyk@163.com。
附件:2022级本科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相关附件
联系人:教研科,王守龙、段宇祥,3190125(内线:88125),办公楼北320。
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日常教学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完善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新学期各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学校层面的教学检查工作。
组 长:郭新伟
成 员:校督导组专家、学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有关人员
2.各教学单位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8月22日—9月9日,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展开自查、整改;
(2)9月13日-16日学校专项检查;9月16日之后,总结反馈,布置进一步整改任务。
2.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包括教室、实验室(实验耗材等)、实习实训场所(基地)准备情况;教师到岗情况;学生报到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文件的制订情况,包括课程(实践环节)教学标准、教学任务书、教案以及教学日志;各教学环节运行秩序、教学纪律等情况。
(2)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课程库和教学计划库的录入(包括2022级各本、专科、跨校专升本等专业);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涉及的本学期全部课程(专业课、公共课等)是否都已落实到位;其他教学单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本学期以本单位为开课单位的课程是否都已落实到位。
(3)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包括二级学院及其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实习实训工作计划制定与开展情况等。
(4)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整改情况及补考工作。结合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情况,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进度,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补考准备、组织、落实情况等。
(5)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包括二级学院、教研室(专业)二级管理落实情况、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方案、二级学院(或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抽检报告等;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四表、指导手册及答辩阶段各表格归档情况。专项检查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检查比例不低于10%,重点检查成绩评定排名靠后的,特别是“及格”档的毕业设计(论文)。
(6)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情况。2021-2022学年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档案整理、归档情况。
(7)考核试卷核查。核查范围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试卷(含补考和重修),主要检查试卷命题质量,包括题型、题量、难易度、主客观题分布、是否能体现对学生知识理解及应用能力的考察等;试卷分析情况,包括分析是否客观、全面,深入、到位等;试卷的卷面成绩与登录成绩的一致性;试卷阅卷规范性,统分、计分的准确性;教学单位试卷存档规范性和完整性(试卷目录、试卷装订材料等)。
(8)2021-2022学年实习工作。包括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情况、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学生的实习工作状态、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及使用情况等。分散实习还要重点检查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与专业相关度等);实习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安排及落实情况;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档案袋建立情况(包括实习环节课程标准、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方案)、实习双导师配备、学生实习报告手册、教师指导记录相关材料、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情况、跟岗和顶岗实习的三方协议、与外出实习学生签订的安全协议、实习总结与持续改进报告等)。
(9)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重点查看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程的课程标准、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材料;仪器设备(重点是10万元以上)使用记录填写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填写情况。
(10)学业导师工作和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学业导师的遴选、配备、考核和日常工作记录材料;重点检查是否将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列入常规工作,并按时组织实施;是否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及2021-2022学年学生学业情况向学生本人做出预警。
(1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督导计划、落实情况,相关人员听课、看课等教学督导任务完成情况及记录材料归档情况。
(12)2021-2022学年其它教学相关档案材料归档情况等。
(13)听课、看课。
(14)2021-2022学年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
(15)2021年学生创新创业与学科竞赛工作管理情况。
(16)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上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教研室和人员备案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3.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校督导组专家、学科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开展教学状态等的随机抽查,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实习、二级学院听课情况等专项检查,同时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4.需填写完成的材料
(1)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1);
(2)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附件3);
(4)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2021-2022学年期末考核试卷检查情况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6)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7)2021-2022学年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7)2021-2022学年实习实训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
(8)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二级学院领导干部、督导组成员听课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在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内容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重点、有特色、见成效的期初教学检查活动。
2.加强对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处理。特别是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钢绞线属于二级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即知即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3.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教学检查中产生的文档材料应及时存档备查,请于8月25日前将《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电子版、9月12日前《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邮箱。其他材料由二级学院存档,学校将对各单位存档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附件1:期初教学检查记录表
附件2:第一节课学生到课情况一览表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一览表
联系人:督导科,杨合建、赵兰英,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八、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职能,从基础上保证教学过程及各教学环节按规范进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及学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督导力度。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公平、公正,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授课教师及外单位兼课教师的教学督导实现全覆盖。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反馈,并督促改进,力求实效;构成教学事故的,教学单位应及时上报教务处,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和处理。
本学期建议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重点如下:
(一)教学督查工作
1.课堂教学
(1)外聘人员(包括外聘兼职教授、外聘教师)讲授的课程;
(2)新开课、开新课;
(3)本单位作为开课单位的公选课;
(4)新进教师及上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排在后30%教师讲授的课程;
(5)专业认证被受理专业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2.实践教学
(1)实习实训工作过程及质量;
(2)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
(3)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4)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使用情况;
3.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2)实验耗材准备到位情况;
(3)实验室环境与安全;
4.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等
(二)教学指导工作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在加强教学各环节督查的同时,要发挥对本单位(督导单位)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
1.针对本单位(督导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与质量提升。
2.加强对本单位(督导单位)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养,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
3.每学期组织开展2-3次本单位优质课观摩活动。
4.每学期邀请学校督导组专家到本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的教学指导报告(或交流座谈活动等)。
请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jxddpgk@126.com。
附件:***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备案表
联系人:督导科,杨合建、赵兰英,3190030(内线:88030),办公楼北321。
九、关于核对并报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信息及实验教学信息的通知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实验室科学规范运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实验室运行、实验教学状态监控。认真核对实验教学任务分配表、实验教学任务落实表、实验课程表,内容要与实验教学课程标准一致,实验课程表要完整、无误。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填写本学期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实验中心总课程表。请于9月2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信息统计表(附件1)、实验中心总课程表(附件2)、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3)、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1:滨州学院实验室信息统计表(新)
附件2:实验中心总课程表
附件3: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书
附件4:滨州学院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李玉玺、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318。
十、关于落实实验室房间责任人及实验课程表公开等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落实实验室房间责任人
各二级学院明确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分室房间责任人,公布实验中心各实验分室房间责任人及联系电话,便于师生实验教学联系。完成日期:8月22日。
(二)落实实验课程表公开制
各二级学院在所有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分室张贴实验课程表,课程表要注明开设实验课程名称、开设周次、专业班级等信息。若同一门实验课程在多个实验分室开设,则所有的实验分室都要包括此门实验课程的信息。完成日期:9月2日。
(三)落实实验分组安排
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验分室空间位置,编排学生分组表并在实验分室存档。实验分组要符合《滨州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程》要求,保证每位同学都有足够实践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实验耗材的使用效益。
(四)落实实验室卫生检查制度
各二级学院学期初要组织开展实验室环境消杀工作。每次实验课程完成后,实验教师安排学生做好卫生清洁、仪器设备摆放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实验室卫生检查与整改,确保实验室卫生保持常态化,做好实验室卫生检查记录。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318。
十一、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安全运行,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要求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结合本专业实验室特点,组织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学生,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一)上级及学校文件
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以及各自实验中心应急预案等文件(具体内容各实验室根据自身实际有选择的学习)。
(二)仪器设备知识
学习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操作知识、实验室水电使用安全知识。
(三)隐患排查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查找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在全体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和学生中加以落实,确保本学期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有关要求
于8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报送相关部门,同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闭环管理,台账由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存档。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楼318。
十二、关于加强实验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滨州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滨州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填报附件5: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信息统计表,于8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份)交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5: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毛国强,3191369(内线81369),办公北305。
十三、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按照学校2022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一)项目征集。
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在师生中征集开放实验项目,由实验中心组织3-5名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明确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开设质量。
(二)项目选题。
要组织好学生选题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师生填写《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于9月9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将给予实验室开放项目专项经费支持。
(三)项目管理。
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开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真正达到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目的。
(四)项目验收。
学期末,由各实验中心(室)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年度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6: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7: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318。
十四、关于完善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工作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新学期初,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日常运行各项记录材料的记录工作,特别是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耗材、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共建、实验室技术研究、实验室安全等过程材料的建档工作,做到原始记录材料完整、齐全,同时做好上学期实验室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现将前期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列举如下:1.部分实验中心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填写不及时、不完整;2.部分实验中心耗材管理不够规范,耗材入库、出库、库存等过程记录材料缺失;3.实验室开放工作档案材料(开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以及项目验收等档案材料)不完整;4.实验技术研究成果数据统计更新不及时、研究成果存档不完整;5.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实验分室信息、负责人信息、设备信息等)更新不及时。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318。十五、关于做好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及现状调查的通知
为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提高自修能力,自己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滨州学院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专人管理暂行办法》、《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养护及维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提交维修申请报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维修及时。加强对师生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减少故障率,对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予以赔偿。对所属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填写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于8月2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8:滨州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范延辉、毛国强3168664(内线88664),办公北318。
十六、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预备通知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要求,为充分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与平台
抽检2021/2022 学年度(2021 年 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需将学年内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收集完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随机抽检。
(二)抽检结果影响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 号),抽检结果与专业招生计划相关,问题严重的本科专业将责令暂停招生,甚至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抽检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抽检相关文件要求,仔细核查指导的每一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高度契合,确保学术规范,无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对于质量较差的、文字复制比偏高的、成绩较低的或与专业人才培养契合度较低的毕业设计(论文),二级学院应做好监管,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确保质量。
2.专人负责,按时完成
各二级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抽检工作,教务处将组织各负责人开展抽检工作培训会,确保上传的信息、规范准确,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预计信息补录和毕业设计(论文)平台上传完成时间为9月初,具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将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十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9〕49号)、《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通知》(教职成〔2021〕3号)和《滨州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149号)精神,为提升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保障实习教学质量,疫情防控期间,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实习管理过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防微杜渐,确保实习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
2.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应课程标准,落实实习任务,审核、批准各专业制定的实习环节教学标准、实习计划和实习方案,全面负责指导和监督实习单位筛选落实、信息化管理、实习指导、过程管理质量评价、立卷归档等工作。
3.二级学院积极发挥产学研的优势,建立并充分利用优质实践教学基地,提升实习效果。
4. 根据实习所在地的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切实做好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优先安排省内市内实习。
(二)工作要求
1. 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内容要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将实习情况填写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于9月9日前发送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
2.规范、强化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的使用,实习计划、过程数据、实习报告全部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管理、网上运行。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录入实习计划,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利用平台实时掌握师生参与情况;指导教师及时评阅实习记录信息,实现全程跟踪指导与评价,形成系统、完善的实习电子档案材料。学院将根据平台记录为实习指导老师核算工作量。
3. 在实习开始前,至少提前一周制定出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实习方案必须明确实习任务、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过程、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名单、学生联系电话、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等。
4. 执行双导师制,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5.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类别合理安排实习方式,集中实习、跟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二级学院统计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并于9月9日前将《2021-2022学年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后期各项数据统计和考核将以此次报送为准,请务必统计完全。
6. 加强跟岗、顶岗实习管理。跟岗、顶岗实习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航空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顶岗实习。
7. 做好实习安全管理,组织学生签订《滨州学院外出实践教学安全协议书》。
8. 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应符合教学标准要求,包含实习环节表现、报告、出勤、双方指导教师评价等综合评定。
9. 撰写实习总结与改进报告,做好实习过程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可参照课程材料袋建立实习材料袋,或建立以学生为单位的实习档案袋。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安排情况一览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实践教学基地利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
十八、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滨院政[2018]357号)精神,对本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梳理出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专业班级、时间,修改完善教学大纲、任务书,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2.组织好学生选题、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3.做好成绩评定工作,成绩采用五级计分:优秀(≥90)、良好(80-89)、中等(70-79)、合格(60-69)、不合格(≤59)。成绩分布应合理。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一般应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手续,其成绩按重修成绩记录。
5.做好材料归档。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整理好任务书、设计报告、设计图纸(程序)、设计说明书、论文及优秀作品等,由开课单位按试卷保存方式及期限存档。
各二级学院要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方案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地点、时间、过程、指导教师、学生名单等内容。不报送材料从而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者视为未完成此项任务,进行年度工作量统计时不予认定。各二级学院将附件于9月9日前报送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ke@163.com;
为督促各二级学院将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教学质量,教务处将利用多种方式对各二级学院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计划安排情况一览表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刘鸿艳、隋涛, 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电子邮箱:shijianjiaoxueke@163.com。
十九、关于积极推进航空类专业与航空企业深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通知
为继续深化产教融合,突出学校航空内涵,根据《滨州学院2022年工作要点》(滨院党〔2022〕12 号)和《滨州学院航空内涵建设工作方案(2022)》(小文头2022-8号 )要求,现就航空类专业与航空企业深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航空类专业积极扩大与航空类企业合作面,挖掘尚未与我校开展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航空类企业,每个航空类专业年度内新增一个航空类合作企业(企业互不重复),协议签订工作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
2.合作协议意向签署前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产教融合办公室)联系,以核实意向合作企业是不是新增企业。
联系人:实践教学科(产教融合办公室),隋涛、刘鸿艳, 3190127(内线88127),办公北301。
教务处
2022年8月20日
教务通知(2022年第12期).zip汕头预应力钢绞线价格